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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来源:恩施人才网【恩才网】 时间:2012-11-02 作者:liuhong 浏览量:
  •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为了做好从校园到职场的转接,下面我们就具体了解下吧!

    什么是《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记录了劳动者个人信息、就业登记信息、失业登记信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享受就业扶持政策信息及各地规定记载的其他信息。

    就业优惠政策需凭证享受

    劳动者凭此证可在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接受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指导和就业信息等公共就业服务。登记失业人员凭证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或创业培训补贴政策、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政策。

    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凭证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或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就业困难人员凭证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可持证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时,持证享受税费减免政策。劳动者还可持证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扶持政策。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适用人群

    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确定劳动关系的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营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以下人员: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就业的;从用人单位失业的; 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灵活就业人员终止灵活就业处于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排的;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如何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在就业失业登记手续的办理上,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为劳动者办理就业或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劳动者从事个体(私营)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实现就业30日内到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属于无业状态的本市户籍人员应当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常驻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也可到常驻地(经营地)的社区(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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