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18-8465488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HR资讯

“恶意欠薪”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来源:恩施人才网【恩才网】 时间:2013-01-18 作者:shenjiao 浏览量: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3日举行,对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
  草案规定,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草案规定,单位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刑罚。
  草案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草案拟加大对累犯及故意杀人等重大犯罪的惩处力度,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 2022 恩施人才网-恩才网 All Right Reserved 鄂ICP备16001575号 鄂公安备42280102000454号

地址:民族路25号302号 EMAIL:605210222@qq.com

ICP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109 人力资源证: 恩市人社许﹝2020﹞27号

Powered by 恩施人才网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