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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 新时代“包身工”

来源:恩施人才网【恩才网】 时间:2012-06-26 作者:xr0718 浏览量:
劳务派遣工,是现在工作中的一种特殊形势,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剪不断,理还乱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6日初次审议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当前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劳务派遣单位过多过滥,经营不规范,许多用工单位长期大量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有的用工单位甚至把劳务派遣作为用工主渠道,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同工不同酬、不同保障待遇的问题比较突出等。

  目前劳务派遣工在中国到底有多数人,并没有一个准确一致的数字,但是劳务派遣工数量庞大被滥用却是不争的事实。

  而劳务派遣工最大的问题在于其自身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无论是工资福利或者社保医疗。

  用人单位和跟派遣工之间没有一个直接的劳动关系,如果出现工伤,出现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等问题,是跟用人单位没直接关系的,劳务派遣工是直接找劳务派遣公司,等于是给用人单位直接设置了一个防火墙,降低了它的用工风险,把风险转嫁给了劳务派遣工。

  劳务派遣工的平均工资往往只有正式工的一半甚至是更低。

  劳务派遣工的保险同样也没有保障,劳务工的社会保险费,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中提取的,为了减少保险费支出,劳务派遣公司会按非正规就业的比例就低不就高缴纳,或选择性地只参加1至2个险种。用工企业与劳务工因为没有直接合同关系,企业不必支付住房公积金,也不用为劳务工提取公益金,劳务工辞职、死亡或被辞退,没有任何补偿。劳动者的其他权益,比如培训、转正定级、职称评审、职务晋升、休假、福利津贴、参与决策、参加党团活动等权利,派遣员工都不能完全享受。

  与正式员工相比,劳务派遣工干得活要多要累,拿的工资却要低要少,各项福利待遇要么享受不到,要么也是被削减了大半,还要承担着随时丢饭碗、朝不保夕的风险,将派遣员工称之为当代包身工,可以说毫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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