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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工作人员返回公招列表 >>

2023-12-20

为深入推进宣恩县城区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宣恩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决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垃圾分类督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内容
计划招聘垃圾分类督导员1名,从事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投放督导、二次分拣、垃圾分类设施设备保洁、管理及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素养。
2.需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的人员。
3.身体健康,国家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
4.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较强的服务意识,具有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司法机关处罚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2.有违法犯罪前科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不良信用记录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公益性岗位服务期满3年以上的人员不得报考;
6.有其他不良记录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3年12月18日)
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e.gov.cn/)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工作的各项事宜将同步在该媒体发布,应聘期间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通知公告。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间截止12月22日17:30。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宣恩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671880994。
(四)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1寸登记照2张;
3.《宣恩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分类督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
4.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

(五)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六)考试方式
组织面谈,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处理问题能力、实践应用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择优录用。面谈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面谈总成绩排名对入围人选按1:1的比例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八)聘用管理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发基本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工资待遇为人均2500元/月(含五险个人部分),其中1800元为基本工资,700元为绩效考核工资(年底发放),食宿自理。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违反管理规定、不适应岗位工作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宣恩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宣恩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分类督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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