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工人文化宫为恩施州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为全州广大职工提供文化、健身、培训等各类公益性服务,内设职工体育健身中心、职工文化艺术中心、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职工成果展示中心、职工综合服务中心等。根据州委编办批复,经州委组织部同意,恩施州总工会现面向州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聘1名恩施州工人文化宫工作人员。根据《关于印发<恩施州州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的通知》(恩施州组通〔2015〕62号)精神,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和规范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恩施州总工会组织实施,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采取报名推荐、统一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
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自收自支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除外)。2.熟悉并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大型文体活动组织策划工作经验或文体专长的优先;4.年龄不超过40周岁(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17:00。2.报名所需资料:报名须附《恩施州总工会选聘州工人文化宫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编制身份证明复印件,1寸登记照2张等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3.报名地点:恩施州总工会203办公室(恩施市航空大道176号,联系人:汤婧,联系电话:8241811)。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符合选聘条件的人数至少为3人。面试工作由恩施州总工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群众工作等能力。面试结束后,恩施州总工会党组根据面试成绩,结合单位的用人需求确定1名人选为考察对象。考察组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征求所在单位和考察对象本人对于选聘的意见。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人员依次递补。根据考察等情况,恩施州总工会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1名拟选聘人员,并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在恩施州总工会和拟选聘人员工作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聘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对拟选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