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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川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恩施人才网【恩才网】 时间:2020-10-29 作者:恩施人才网【恩才网】 浏览量: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利川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

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利川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利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5

利川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要求,提升全市政务服务和现代化治理能力,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高效便民”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要求,切实做到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着力解决基层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

二、工作计划

2020年11月底前,编制全市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下同)、市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上予以公开。

2022年6月前,形成公开信息科学全面、工作流程高效规范、传播渠道广泛畅通的基层政务公共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信息发布、办事服务公开相关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基本完成全市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

2023年,全面落实《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建立覆盖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照国务院部门已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各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细化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并将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同步梳理编制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使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相统一,并在市政府门户网上予以公开。

(二)建立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重点围绕“六稳”“六保”、保障改善民生、实现脱贫目标等重大工作任务,加大政策发布和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市政府门户网要开设“六保”专题栏目,加大社会保障、为企业纾困、激发市场活力等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促进惠民惠企政策落地落实。

(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各单位要结合全市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政民互动、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检查、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动态管理等制度,并视工作需要配套编制工作流程图,构建系统完备、责任明确、易于操作、运转顺畅的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推进政务公开覆盖行政权力行使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四)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按照“放管服”改革进程,结合全市“五个一” (一网、一门、一窗、一次、一起)、“五减”(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三问三评”(电视问政、网络问政、纪委问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中层干部、人大述职评议)改革举措,及时更新办事方式、办事流程、办事条件、办理结果等信息,确保办理服务信息线上线下同步公开,最大限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络化、透明化。全面梳理省政务服务网办事服务事项,对要素缺失、空白栏目、办件统计等内容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规范性、全面性和准确性。2020年底前,市政务服务大厅要开设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咨询等服务,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五)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建议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信息公开属性建议,印发时标明“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建立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内容,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及时公布清理结果。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准确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好保密审查,不得公开涉密信息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六)建立健全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结合职责权限和全市实际,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参与范围和方式,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集中发布。市、乡镇两级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同时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30天,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起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须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制度。

(七)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确保所有应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辖区所有乡镇和市政府各部门都必须设有专门公开页面。市政府门户网要设置统一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积极发挥微博、微信、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等政务新媒体作用,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精准性。综合利用惠民政策“明白卡”、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12345热线等渠道,积极借助市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受众面,提高政府信息影响力。

(八)加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乡镇要指导支持村(社区)依法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要完善乡镇政务公开与村(社区)事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乡镇政务公开与村(社区)事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公开内容一致;要指导村(社区)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社区)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村村响”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要积极探索在市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开设“村务公开”专栏,以村(社区)为单位公开重要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确定承担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并报市政务局备案。市政务局要全面依法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纠正不当行为,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加强统筹协调。市政务局要统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市政府门户网等工作;要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司法和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全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合力;要加大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教育培训的力度,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培训、经验交流;要加大指导各有关单位线上线下准确、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工作的力度。市融媒体中心要为各单位“线上公开”提供充分平台支撑。

(三)加强经验总结。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市政府门户网可开设专题,及时展示全市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四)加强督促通报。市政府办公室督导落实工作专班要把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明确职责,有序推动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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