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恩施州消防支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州消防支队批准,县消防大队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消防中队战斗员3名,消防中队驾驶员3,乡镇消防文员11名,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11名,共计2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咸丰籍户口的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乡镇文员需具有所在乡镇户籍。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志愿从事公安消防工作。
3、符合以上1、2项的退伍军人优先。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规定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岗位条件
消防中队战斗员(3名):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男性,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消防中队驾驶员(3名):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男性,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取得B1以上驾驶执照,驾龄3年以上(具备驾驶消防车资格)。
乡镇消防文员(11名):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在各乡镇公安派出所工作,志愿长期在乡镇工作者优先(每个乡镇一名)。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11名):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男性,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B1以上驾驶执照(具备驾驶消防车资格)、志愿长期在乡镇工作者优先(每个乡镇一名)。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工资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组成,中队招聘人员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为2460元/月/人;乡镇文员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为1900元/月/人。按照规定为招聘人员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按月代扣代缴。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驾驶证、专业等级证书复印件(报名时需核对原件)和近期2寸免冠蓝底登记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6月5日。
3、考试考核:6月上旬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程序:基本技能+体能考试+体检+面试+政审。
4、报名地点:咸丰县人力资源大厅一楼
5、咨询人员及电话:6831526(县就业局)、6815119(县消防大队)。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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