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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专项公开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0-02-08 被浏览:153次

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恩施州人民健康保驾护航,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9〕1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并报经相关部门同意,恩施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共卫生医师2名、卫生检验技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恩施州疾控中心急需专项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州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在2020年2月8日上午8:30至9日下午5:30,填写《恩施州疾控中心急需专项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电子版至电子邮箱(eszcdc@163.com)。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恩施州卫健委组织恩施州疾控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网络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及时电话回告。

(二)面试、体检、资格复审

2020年2月11日对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进行网上面试,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

体检合格的,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察、聘用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直接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其专业技术水平、工作实绩、思想作风等作为考察依据,考察期为10天。考察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相关网站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若应聘人员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空缺岗位情形的 ,用人单位可报经州人社局同意,根据同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四)事后备案

疫情过后,拟聘用人员相关资料报恩施州人社局审核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

四、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对应聘相关政策的咨询,请直接与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联系电话:0718-8242425

附件:

1.

1581083362971.docx


2.恩施州疾控中心急需专项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恩施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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