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根据《恩施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恩施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公开招聘3名法律顾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市政府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三)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重要的法律文书;
(五)审查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六)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七)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二、招聘范围:在恩施州城律师事务所供职的律师。
三、工作方式:兼职。
四、招聘条件:
(一)参加应聘的个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3.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照,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强;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应聘者参加应聘,应当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
(二)应聘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拥有执业律师10人以上;
3.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提供优质服务;
4.在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17时止。
六、聘用程序。
具体招聘工作委托市司法局负责,应聘者可登陆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下载《法律顾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审核盖章后,交市司法局307办公室。经市司法局初审合格后进行考察,如需提交律师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另行通知。考察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后,对通过考察的人员名单在中国硒都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聘任人员,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与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
七、聘用年限及费用。
聘用年限、法律顾问费用以及双方其他的权利义务通过签订具体的合同予以明确。
其他事项可向市司法局咨询。
联系人:黄煜东 联系电话: 8253383
恩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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